中共北京市昌平区委组织部 共青团北京市昌平区委员会关于昌平区2016年优秀青年人才培训班选拔测试的通知
2016年10月26日作者:
根据昌平区2016年优秀青年人才培训班相关工作安排,现将培训班选拔测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测试时间
2016年10月27日(星期四)上午9:30—12:00
二、测试地点
北京金隅凤山培训中心多功能厅
三、测试形式
闭卷笔试
四、工作要求
1.考生需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,按指定位置就坐;
2.考生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考场签到处签到,自备考试用品;
3.考生进考场后应自觉维护考场秩序,遵守考场规定,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。凡严重影响考试秩序的,现场监考人员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。
五、测试结果查询
测试结果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以下网站:昌平共青团网(www.chpyouth.org)
联 系 人:团区委组织部 毕尧
联系方式:89741643
附件:
1.昌平区2016年优秀青年人才培训班应考人员准考证号
2.昌平区2016年优秀青年人才培训班入学考试考场纪律
3.北京金隅凤山培训中心地图
中共北京市昌平区委组织部
共青团北京市昌平区委员会
2016年10月26日
附件1:
昌平区2016年优秀青年人才培训班
应考人员准考证号
准考证号 | 姓 名 | 准考证号 | 姓 名 |
201601 | 李 璇 | 201639 | 杨新柳 |
201602 | 柴 红 | 201640 | 赵晓瑞 |
201603 | 孟志捷 | 201641 | 余扬钒 |
201604 | 由婉秋 | 201642 | 刘晓萌 |
201605 | 刘小燕 | 201643 | 刘焕宇 |
201606 | 王 腾 | 201644 | 宋金华 |
201607 | 张英辉 | 201645 | 郭东旭 |
201608 | 王旭颖 | 201646 | 崔 飞 |
201609 | 张瑞轩 | 201647 | 关 洋 |
201610 | 吴季琳 | 201648 | 高 垚 |
201611 | 车 磊 | 201649 | 殷潇潇 |
201612 | 孔德玉 | 201650 | 王 超 |
201613 | 王珊珊 | 201651 | 孙 静 |
201614 | 陈润丰 | 201652 | 李 楠 |
201615 | 张丽媛 | 201653 | 王艳蕊 |
201616 | 李 明 | 201654 | 夏 昆 |
201617 | 尚 琳 | 201655 | 孟昭洁 |
201618 | 石 媛 | 201656 | 高帅杰 |
201619 | 貟 頔 | 201657 | 任建潼 |
201620 | 刘萌萌 | 201658 | 王鑫旭 |
201621 | 李恩凯 | 201659 | 许 晗 |
201622 | 张建旸 | 201660 | 贾 博 |
201623 | 齐佳全 | 201661 | 刘 彤 |
201624 | 李雅超 | 201662 | 刘 畅 |
201625 | 周扬子 | 201663 | 马 韬 |
201626 | 吴孟琦 | 201664 | 韩燕飞 |
201627 | 李 旺 | 201665 | 苗 雨 |
201628 | 李冠英 | 201666 | 张寒晖 |
201629 | 张 璐 | 201667 | 赵 静 |
201630 | 盖 伦 | 201668 | 张清涛 |
201631 | 单婷婷 | 201669 | 张 琦 |
201632 | 刘国宇 | 201670 | 陈丽君 |
201633 | 郗 杨 | 201671 | 郭丽媛 |
201634 | 冯 蕾 | 201672 | 刘美明 |
201635 | 靳 昊 | 201673 | 高 峰 |
201636 | 于思安 | 201674 | 徐 静 |
201637 | 李艺瑾 | 201675 | 徐 洁 |
201638 | 王玉婷 | 201676 | 孙 萌 |
附件2:
昌平区2016年优秀青年人才培训班入学考试考场纪律
1.应考人员在考试前15分钟凭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,对号入座,入座后将身份证原件放在桌面左上角,以备核对。应考人员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,逾时以旷考论。试题发出15分钟后,方可交卷离场。
2.严禁替考,应考人员不得坐错座位,应考人员坐错座号的,试卷按零分处理。
3.考试时间为150分钟,申请上厕所的人员,应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和监督。考试中途不得离开考场(提前交卷者除外),在考场上得急病、突发病不能坚持考试者,征得监考人员同意后,离开考场。
4.应考人员只准带正式身份证原件、蓝色或黑色钢笔(碳素笔),应考人员一律用蓝、黑色字迹钢笔(碳素笔)一种工具答题,中途不得更换,更不得使用其他颜色的笔,否则试卷作废。
5.考试期间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书籍、笔记本、纸张、报刊、涂改液等物品进入考场。带上述不得携带物品的应考人员,必须将其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地点统一保管,考试后领回。开考后,应考人员不得互相借用文具或其他工具。
6.开考后,应考人员首先应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姓名、准考证号,不得做任何标记,不得随意涂改姓名、准考证号。如姓名、准考证号写错确需涂改的,报请监考人员核准签名并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中注明,否则,试卷按零分处理。
7.应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保持考场安静,不许说话、喧哗、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,严禁偷看或抄袭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。场内禁止吸烟,交卷后应立即退场至考场以外。
8.应考人员应自觉服从管理,接受监考、巡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,不得无理取闹,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后,应考人员应立即停止答卷,并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,经监考人员允许后,方可离开考场。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。
中共北京市昌平区委组织部
共青团北京市昌平区委员会
2016年10月26日
附件3:
北京金隅凤山培训中心地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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